总顾问:冯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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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间文艺之花在乡土中绽放
罗 杨
当插秧机在田野里穿梭,打春牛的习俗还会有吗?当电视机进入千家万户,还有老人娓娓道来地讲故事吗?当天气预报准确预测风霜雨雪,农谚还能在生活中流传吗?当嫦娥飞船已经成功探月,嫦娥的传说还保有那份神秘色彩吗?当藏族牧民搬入城镇,格萨尔史诗还能吟唱多久?当农民迁入楼房,古村落社火庙会还会热闹地上演吗?凡此种种,都不禁令人叩问不已。
民间文化是民族文化的摇篮和根基,然而,在全球化发展日趋迅猛, 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今天,很多民间文化遗产,特别是深藏在偏远乡村的文化遗产正面临窘境:有的因无法传承而濒危,有的因未被重视而灭绝,有的因过度开发而变得面目全非。由此,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保护本民族和本地区的文化遗产,彰显其别具一格的地方文化特色,已成为捍卫民族民间文化独立性的必然选择。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开展的中国民间文艺之乡命名工作,就是一项对地方特色文化进行保护传承的有效举措。
人类生活不仅需要一个生态良好、宜居幸福的物质家园,还要有一个能够让人们随眼入心留下鲜明历史和文化印记的灵魂居所。只有保留住灵魂的家园,才能使人在浮躁的社会里得到更多的心理安宁和身心愉悦,从而提高生存和发展的质量。反之,如果忽视了对当地民俗的尊重和精神传续,就等同割断了历史记忆和文脉传续。这样的家园即使房子盖得再好,设施再现代化,都会使人产生陌生和距离感,无处安放和抚慰屡遭纷扰的心灵。而被需求呼唤出来的民间文艺之乡,正是当今人们赖以生活的家园和灵魂的庇护所。活态沿革的民间文艺之乡不仅记录着本地区历史文化发展的轨迹,也反映着当地民众的道德观念和审美情趣。丰富的历史文化基因和独特的心灵密码使之成为当地人民群众灵魂的归宿。试想,如果没有那些世代流传于村巷阡陌,铭刻于民众心头,穿越历史时空的神话、传说、故事、歌谣以及代表地域特色的民间习俗,人们该如何回味家园和故乡?民间文化寄托着民众的欢乐和悲伤,引导着民众对宇宙、历史、地方和家园万物的理解。离开了民间文化,人们将无法识别和了解一个地方的地域特色和乡土文化。可以说,在广袤的国土上,到处都有独特的地理景观和与之相观照的民俗文化和风物传说。也正是由于有了风土人物等民间文化的晕染,才使一个原本只是地理意义的地方产生了诸如精卫填海、嫦娥奔月、天女下凡、得道升天、风水堪舆、福地洞天等富有传奇色彩的文化意义,有了超越自然景观以外的丰富内涵,从而为本地人勾勒出一幅寄寓心灵深处的乡土画卷,为外来者呈现出一个令人神秘向往的世界。青田的石雕文化,荆州的三国文化,庆阳的香包文化,宜兴的紫砂文化,丽水的龙泉青瓷……人们常常会追问,为什么阆中有个春节老人?为什么涉县唐王山有座女娲宫?为什么这里是愚公的故里?为什么那里是孟姜女哭长城的地方?为什么沙田唱水上民歌?为什么祁连唱藏族拉伊……正是这些历久弥新的风物传说和文化事项,才使一片原本洪荒的土地成为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沃土,成为受人关注的地方,也令民间文艺研究者接踵而至。他们对民间文艺之乡的关注并不在于山川秀丽,山花盛开的自然世界,也决不是要铺陈出一个自然地理的图卷,而是要展开一幅铭刻在中华儿女心中的人文地图。
民间文艺之乡不容造假和忽悠。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文化建设越来越受到各方面重视。很多地方通过对本地民间文化的深入挖掘和整理,建设成为富有历史底蕴和文化特色的民间文艺之乡。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一些地方出现了拼命寻找和争抢民间历史文化资源的现象,甚至夸大其词制造假象,出现了“先造谣再造庙”浅薄浮躁的诟病,甚至以传承文化的名义打造出一批真实性与文化内涵近乎乌有的假景观和假人物,并藉此大搞商业开发活动。所谓的品牌与名片可以有助于文化的传播与发展,但如果缺失了对文化的虔诚和敬畏,就会造成对文化传统的歪曲和贬低。正因如此,民间文艺之乡的创建应该有自己的品位与追求,有自己的境界与底线,不能停留在市场运作与传媒炒作的层面,不能停留在招牌与名片的层次。任何与民间文化遗产相关的开发项目,都应当考虑其对文化传承的影响。要避免过度开发和不当开发破坏其固有的遗产价值。如果只是按照旅游经济的需求重塑文化认同,以假冒的民间文化代替原生态民间文化,既严重亵渎了民间文化资源,又浪费了大量经费,则必然会贻害子孙,贻害社会。
民间文艺之乡不仅仅是品牌和名片。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壮丽河山与丰富的人文遗产,首先是对人类文化多样的完美演绎,是对人类精神世界的满足,是对人民文化生活的丰富,是对人们道德情操的滋养,是对民族精神的凝聚与升华,是对悠久历史与美好未来的寄托与拓展。申办民间文艺之乡只是捍卫传播乡土文化的动力,保护文化根基才是根本,绝不能把“品牌”和“名片”作为建设民间文艺之乡的目的,不应把富矿般的民间文化资源当作商业标签来使用。申报民间文艺之乡决不能只看重一地一时之利,决不能寅吃卯粮鼠目寸光,要有风物长宜放眼量,着眼长远和未来的襟怀和气魄,把着眼点放在民族民间文化和人类文明的未来上。
民间文化之乡留给我们的是民俗文化传承和积淀的财富,命名民间文艺之乡不是民间文艺抢救保护工作的结束,而是文化传承弘扬和发展的接力跑。民间文艺之乡经专家认证命名后,当地的建设者们还要花更大、更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去确保民间文化“原汁原味”地传承下去,使它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不止步于过去和眼前的光鲜,而是在未来焕发出更加绚烂的光彩。
实践证明,民间文艺之乡是保护抢救民间文化遗产,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有效载体。凡是民间文艺之乡发展好的地区,都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局面。人民群众对乡土文化的高度热爱和广泛参与,正在被内化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自觉,这种文化自觉被转化为巨大的精神动力,在新农村文化建设、构建社会和谐中正释放出不可低估的能量。通过民间文艺之乡的品牌效应,真正实现了历史文化得以彰显,文化设施不断完善,文化精品层出不穷,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群众文化丰富多彩,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因此,充分发挥民间文艺之乡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作用,将是中国民协一个长期的课题和长远的任务。
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通过我们多年的不懈努力,民间文艺之乡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创地域文化品牌、振奋民族精神、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中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很多地方政府充分认识到了民间文艺之乡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价值和作用。他们以民间文艺之乡为依托,以树立文化品牌为己任,着眼于文化类型和区域文化的特点,以政府、专家和人民群众的共识为合力,立足保护和传承本地独特的民族文化、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等,挖掘整理抢救地区历史和民族文化中蕴含的思想情感、道德观念、信仰意识、价值取向、风土人情、民俗文化等核心内容,对成为当地形象“名片”的文化符号、文化景观、文化标志加以保护和宣传;将地区特色文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方方面面,有效地保持了文化的历史性、丰富性以及多样性、新颖性。我们相信,民间文艺之乡的建设和发展,必将谱写出当代新农村文化和精神家园建设的和谐乐章,必将为后人留下一幅历史文化记忆和地域风采的绚丽画卷。